連上12天班 勞動部:經合意就未違法 - 職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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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#1NGJ4Se9 ]

作者: HoshinoAsuka (ほしのあすか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新聞] 連上12天班 勞動部:經合意就未違法
時間: Sun May 22 12:10:01 2016

1.媒體來源:

蘋果日報

2.完整新聞標題:

連上12天班 勞動部:經合意就未違法

3.完整新聞內文:

2016年05月21日15:36

國家勞工黨黨主席項豪,為了調查7-ELEVEn超商是否違反《勞基法》,親自應徵店員在裡頭
進行觀察,日前因不滿店家要他連上8天,最後選擇落跑抵制,還出動員警幫忙顧店。勞動
部今表示,依現行《勞基法》規定,每7天中應有1天例假,但依內政部在(當時為勞工主管
機關)1986年做出的函釋,如果必要時,經勞工同意後可以在每7天的週期變動,也就是最
長可排到連上12天班未違法。
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,依內政部在1986年(民國75年)台內勞字
第398001號函釋,勞工安排例假日應以每7天為一週期,每一週期內應該有1天是例假,也就
是說兩例假應間隔6個工作日。但徵得勞工同意後,可以在週期內酌情更動。也就是說,最
極端的狀況是在第一個七天週期內,排定第一天是例假;第二個七天週期內,排定最後一天
是例假,如此就會變成連上12天班,仍符合法律規範。

黃維琛解釋,這個彈性作法僱主不一定得利,因為有的勞工工作地點偏遠,或因個人需求要
積假,經勞資同意後就可做這樣的安排不過該函釋也有附註,更動後若勞工連續工作7天
以上,若是從事危險性工作的勞工,僱主應考慮體能適應與安全。若勞工該職務屬於危險性
工作,僱主又未做此考慮而讓勞工連上超過7天班,仍有可能被認定違法。(唐鎮宇/台北
報導)

4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: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521/867349/

5.備註:

「合意」之意思表示和判定標準 又怎麼認定呢? 那根本就未徵詢勞工意見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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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Hedy avatarHedy2016-05-28
..
Susan avatarSusan2016-05-28
勞方可能說不同意嗎 蠢
Emily avatarEmily2016-06-01
問題就是不合意啊
Irma avatarIrma2016-06-05
不經的都回家吃自己
資動部只有換來一個部長,次長,下面都是原來那批
Ingrid avatarIngrid2016-06-08
就是雙方同意就沒事,但如何證明雙方合意?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-06-10
1986年用到現在,WTF
說不同意的都在了,
Iris avatarIris2016-06-10
假賽啦幹
Tom avatarTom2016-06-10
誰敢不說合意....
James avatarJames2016-06-15
XDDD...不怎麼意外 不愧是資動部
Sarah avatarSarah2016-06-19
這是當兵留守積假的概念嗎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-06-24
那整部勞基法都廢掉算了 反正只要合意都OK
Hedwig avatarHedwig2016-06-27
合意要有書面簽字,當初無薪假要合意,也是叫資方
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-06-28
勞工敢說不要嗎?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-06-30
鬼島有鬼島的玩法
Hedwig avatarHedwig2016-07-01
合議 意思是 雙方都要同意
Andy avatarAndy2016-07-06
資委會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-07-10
官話聽聽就好
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-07-10
誰敢說不要?
Oliver avatarOliver2016-07-13
要勞方簽同意書,結果不少勞方就被績效威脅簽下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-07-13
鬼島的合意是指強迫的一方同意就可以
Sandy avatarSandy2016-07-13
勞工能說不嗎? 87
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-07-18
不管有無政黨輪替..資方部永遠是資方部XDDDDDD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-07-20
勞工敢說不合意嗎?白痴資動部
Callum avatarCallum2016-07-23
該休的假都有休不就沒事了,連12天上班又怎麼了?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-07-23
存活者偏誤啊 幹你媽的 留下來的敢說不同意嗎
Delia avatarDelia2016-07-24
鄉民雖然一直腦補勞工是被逼的,但小七那案例是合意啊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-07-25
罰也罰不重,就算時代力量提案也沒把違反勞動法放入刑法入
Quanna avatarQuanna2016-07-26
修法好嗎QQ
Dinah avatarDinah2016-07-26
當初那個仁兄可是自己排的假喔
Rachel avatarRachel2016-07-27
可是勞工未同意
Bennie avatarBennie2016-07-29
勞動部都出來說不違法了,慣老闆繼續鑽
Hedy avatarHedy2016-08-02
罪,如果放入刑法,慣老闆才會怕
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-08-05
為什麼不7天一定要休,不能合意,因為會過勞,資動部
Jacky avatarJacky2016-08-08
富家千金蔡英文都說台灣勞工假太多了 意外嗎?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-08-13
提時代幹嘛啊...一直拿只有5席的政黨出來講幹嘛XD
Damian avatarDamian2016-08-15
1986年的法案? 還有漏洞... 這是專門給企業的優惠吧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-08-15
員工有不合意的權利???
Joe avatarJoe2016-08-15
這是中文能力有問題吧..每7天要休一次 可以這樣解讀?
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-08-18
很多事情勞工沒辦法當面拒絕,這就是勞動部要做的
Hedy avatarHedy2016-08-22
又要簽被自願書了 科科
Doris avatarDoris2016-08-27
不合意的沒辦法上班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-08-28
懂資懂資懂!
Ina avatarIna2016-09-02
下次有官員做有利資方的解釋直接槍決大概會改善
Rae avatarRae2016-09-03
XOOOOOO OOOOOOX 七天為一單位 資動部您是這樣想的吧?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-09-03
部長要底下所有公務員連上12班看看 勞工真他媽不是人
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-09-07
資委會廢止省稅金了
Emma avatarEmma2016-09-08
感謝蔡英文的資動部 , 現在周休一日隔年給補修也不犯法惹
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-09-09
靠杯 所以變成是自己要去加班的
Donna avatarDonna2016-09-10
不爽離職 ? 那隔年的補修就依公司規定沒你的份啊
加班費 ? 有補修就不用給哦 , 都是勞工合意的 , 好棒棒哦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-09-13
繼續罵 繼續罵 文盲太多新政府很快就要跟著黑了 ㄎㄎ
Kumar avatarKumar2016-09-15
到底想不想把風向導向修法阿 我看是不太想啦ㄎㄎ
Necoo avatarNecoo2016-09-16
資動部
Zora avatarZora2016-09-19
勞動部都是些狗娘養的混蛋
Donna avatarDonna2016-09-23
新政府最好有要解決這塊拉.南部縣市都裝死都久了XD
Noah avatarNoah2016-09-27
混蛋勞動部
Mia avatarMia2016-10-02
台南有市長? 市長在上FB吧
有好事就會上FB宣傳 砲台灌水泥 樹木被偷砍 都事後
才在那邊消毒
Selena avatarSelena2016-10-05
被合意w
George avatarGeorge2016-10-06
kutkin別在那一直罵.點到為止.不然等等又被綠軍戴帽
George avatarGeorge2016-10-09
上次不是才發生孕婦同意也不能上夜班的爭議
基本保障如果能透過合約讓步 那合約弱勢的一方就慘了
Kyle avatarKyle2016-10-10
這腦子是有什麼問題
Dinah avatarDinah2016-10-11
市長忙著在剪綵阿大家都知道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-10-11
老闆表示 讚
Joe avatarJoe2016-10-11
法律應該是保護人民存在的 全部推給勞工自己去面對資本
家是哪招
Iris avatarIris2016-10-14
月薪制的勞工假日加班只能多領一倍工資,也是因為上個世紀
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-10-17
的一紙判例而不算違法,但這根本不合理。
Hedy avatarHedy2016-10-21
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-10-22
跟合意性交一樣,沒有說不要就是合意,說了也可能還是合意
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-10-24
幹你娘 未經合議就沒有工作啦 仨小勞動部幹資方走狗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-10-27
總統都說勞工假太多了 意外嗎
Joseph avatarJoseph2016-10-29
護理人員又要更辛苦了
Connor avatarConnor2016-10-30
慣老闆: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?
Ula avatarUla2016-11-01
阿ㄘ˙ㄨㄧㄚㄝㄛㄨ
Ida avatarIda2016-11-05
勞動部無腦 叫他來當勞工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-11-07
經合意也能作到過勞死喔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-11-09
不同意隔天就開除了 果然是腦殘資動部 幹 可以讓資動部包
括部長全部領22k嗎
Annie avatarAnnie2016-11-12
dpp一上臺各種荒腔走版超越kmt 幹
Agnes avatarAgnes2016-11-16
我們的公務員就是這樣配合資方坑殺勞工!
Ethan avatarEthan2016-11-21
合意的標準是要跟工會協商同意,如無工會則與當事人協商
Regina avatarRegina2016-11-21
印象中是這樣 以上為非專業法律人士的不負責任意見
Cara avatarCara2016-11-26
老闆:沒事兒,大夥兒都講好的
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-11-30
垃圾資動部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-12-03
被害者 合意 被害就無罪?
Megan avatarMegan2016-12-06
人都跑了還叫合意阿?
Jacob avatarJacob2016-12-07
F word給資動部
Jack avatarJack2016-12-10
部長是沒當過下屬嗎?不懂職場規則?那就別當了
Irma avatarIrma2016-12-11
那為什麼合意援交違法?
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-12-12
所以合約大於法律了嗎 那要勞基法銃啥小
Agatha avatarAgatha2016-12-13
資動部又在動資動資挑針跳針了
Megan avatarMegan2016-12-15
老闆:誰敢不同意,老實說沒關係(離職申請書在手)
Noah avatarNoah2016-12-16
誰跟你合意啊
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-12-17
叫勞動部那些人連上12天大夜看看!!!
Edwina avatarEdwina2016-12-22
再者,法律有那麼難懂? 每7天至少1天例假,資動部去吃屎
Agatha avatarAgatha2016-12-24
12天連班合法,是不是365天都上班也合法阿?
Irma avatarIrma2016-12-27
為什麼跟jk合意性交違法
Isla avatarIsla2016-12-31
修法吧
Sandy avatarSandy2017-01-03
這種爛規定
Linda avatarLinda2017-01-04
說不要還會得到工作嗎?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-01-05
都已經換總統了 腦還不換
Dinah avatarDinah2017-01-08
王八蛋的中華民國政府,把台灣勞工當白痴耍
Joseph avatarJoseph2017-01-13
被同意